
关于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等交通管理措施限制的通告
天津市政府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号牌新能源汽车不受2015年1月8日发布的《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有关天津市机动车尾号限行等管理措施的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自2016年1月1日起,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限制。
2015年12月29日
关于《通告》中限行措施的说明
1新能源汽车不限行是指什么?
是指不受2015年1月8日发布的《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有关我市机动车尾号限行等管理措施的限制。
2新能源汽车不限行区域的范围是什么?
本市外环线区域内均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3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货运机动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运机动车如何限行?
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货运机动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运机动车不受外环线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限制,不受外环线上每日7时至19时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限制。
4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单双号限行期间新能源汽车不按单双号可以上路行驶吗?
具体情况以当次限行通告为准。
5我是外地牌照的新能源车,可以享受此政策吗?
本次不限行政策仅针对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6什么是新能源汽车?
为方便广大市民查询,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了目录内全部车型名单,并于科服网www.tten.cn发布,广大市民也可关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微信公众号“天津EV”查询,也可拨打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58832970、58832972。
7我买的新能源车是否不限购直接上牌?
详情请登录市交委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tjjttk.gov.cn查询。
另外,新能源汽车的界定,可拨打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58832970、58832972;相关限行措施,可拨打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58860390。
关于《通告》中新能源汽车的说明
新能源汽车的界定
本《通告》所指新能源汽车,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纯电动汽车是指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不包括以铅酸电池为主要储能装置的电动汽车。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是指具有一定的纯电驱动行驶里程,且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从非车载装置中获取电能量的混合动力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是指以燃料电池系统为动力源或主动力源的汽车。
车辆条件要求
具备《通告》规定“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等交通管理措施限制”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包括:
(一)本市核发号牌的,且纳入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
(二)《通告》中所指“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货运机动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运机动车”是指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且符合《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802-2014)相关规定的纯电动货运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