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部长苗圩称,此次意见是在适应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状态基础上,对2012年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含金量极高。
“我们将对示范城市进行动态管理,并对没有完成任务和出现问题的城市‘亮红牌’。”工信部副部长苏波说。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决破除地方保护,统一标准和目录,规范市场秩序。意见中一系列剑有所指的举措,将打通新能源汽车所遇的“地方保护梗阻”,有力维护市场公平,加速新能源汽车在全国范围的推广普及。
汽车消费的“地方保护梗阻”是个老问题。由于我国汽车工业鲜明的“省域经济”特色,不管是出租车选购,还是公务车选购,本地产的汽车“占便宜”“总中标”已经成了“明规则”。其本质是地方政府部门出于拉升本地GDP、就业等因素考虑,用权力之手越位干预市场竞争,保护本地企业产品。
有的城市规定外地厂家如不在本地建厂就不采购其电动汽车;有的城市通过设置地方推广目录,变相阻碍外来新能源汽车在本地销售,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背后隐藏的“小聪明”不亚于当年山西修建的“窄轨道”,需彻底清除。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地方利益不应干扰全局。大城市管理者应当敞开胸襟,一视同仁地让符合国家技术方向的各种新能源汽车按市场规律一争高低。唯有如此,新能源汽车才能真正克服“地方保护梗阻”带来的“最后一公里”障碍,加速开进百姓家。
